偶氮染料:偶氮染料(歐盟2002/61/EEC指令)和藍色素(歐盟2003/03/EC指令)。偶氮染料在一定的條件下可以還原出對人體或動物有致癌作用的23種芳香胺。
五氯苯酚(PCP):歐盟頒布91/173/EEC令,產品中允許的五氯苯酚的最大濃度為1000ppm。德國和荷蘭規定產品中五氯苯酚的最大含量不得超過5ppm。瑞典采用歐盟的法規。美國環境保護局法規禁止皮革制品中使用五氯酚。
甲醛:德國、法國、荷蘭、奧地利、日本等國家對皮革中甲醛含量的限量要求有很大不同,從20ppm到1500ppm不等。
德國和奧地利規定:直接與皮膚接觸的皮革、毛皮及其制品的甲醛含量不得超過100ppm,鞋面革不得超過150ppm,如果甲醛含量超過1500ppm,要有標識。
法國規定:不直接與皮膚長時間接觸的皮革中甲醛含量不得超過400ppm,直接與皮膚接觸的不得超過200ppm,對嬰兒(不足36個月)要小于20ppm。
日本規定:不直接與皮膚接觸的皮革、毛皮制品中甲醛含量不得超過300ppm,對嬰兒則不得超過20ppm。
富馬酸二甲酯(Dimethylfumarate,DMFu):歐盟2009年3月17號發布歐盟指令(2009/251/EC),要求含有DMFu的產品不能進入市場。凡是一件產品或者一件產品的一部分附帶一個或者多個袋子,所含DMFu大于0.1毫克/千克,都不能進入市場。已經進入市場的含有DMFu的產品,在2009年5月1日之前撤回。
DMFu是一種生物殺滅劑,用于防止霉菌生長,特別是在潮濕的氣候。它往往放在鞋類包裝盒里面,看上去類似于放矽膠和無毒干燥劑的小袋子。
在法國,波蘭,芬蘭,瑞典和英國,消費者出現皮膚刺激,發紅和燒傷,在一些嚴重的情況下,出現急性呼吸困難,據說是因為皮膚接觸DMFu造成的。
六價鉻:國際皮革工藝師和化學師協會聯合會化學分析委員會IUC18規定皮革中六價鉻的檢測最低限量是10mg/kg,該檢測方法已經轉化成CEN/TS14495。少數歐盟國家,如德國、荷蘭等,對皮革中六價鉻的含量進行限量規定,很多大的外國進口商為了避免賠償風險,對六價鉻的含量提出更高的要求,一般為3mg/kg。
重金屬:歐盟94/27號指令限制經常與皮膚接觸或與皮膚長時間接觸的物品中含有鎳和鎘。在皮鞋、皮衣和皮具等皮革制品的輔件中會存在鎳和鎘。鎘還會在顏料膏中出現,鎘也可作為PVC的穩定劑,事實證明鎳和鎘在皮革中很少被發現。
增塑劑[鄰苯二甲酸酯(鹽)]:常用于聚氨酯、PVC等高聚物的增塑劑,其最終產品包括PVC材料、皮革涂飾劑、PVC發泡薄膜等產品。歐盟實施(1999/815/EC)標準以后,規定8種鄰苯二甲酸酯在產品中的限量是小于0.1%;德國7-VO規定商品中鄰苯二甲酸酯不得超過0.1%;丹麥第1511515.03.1999法規要求鄰苯二甲酸酯含量不得超過0.05%。
氯化石蠟(CPs):皮革加脂劑使用長鏈氯化石蠟,但其中會含有微量短鏈氯化石蠟(SCCPs)副產物。歐盟指令2002/45/EC提出(由2003/549/EC擴充),如果產品中使用了氯化石蠟時,應在產品上給予標明,并且標注“氯化石蠟會導致水生動植物環境散發出令人無法接受的氣味”的字樣。
阻燃劑物質:國外的用戶通常對汽車坐墊革和家具用革要求有一定的阻燃性能。德國把阻燃劑分為三類:三(2,3二溴丙基)磷酸鹽(酯)(TRIS),三氮丙啶基-磷化氫氧化物(堿性染革黃棕氧化物)(TEPA)和多溴化聯苯(PBB)。歐盟2003/11/EC法令明確規定,市場銷售的物品中的PBB含量不得高于0.1%。
乙氧基壬基苯酚(NEP)和壬基苯酚(NP)產品:歐盟2003/53/EC號指令限制出售和食用含有0.1%以上的NPE或NP的產品。這項指令涉及到紡織和皮革工業。NP對水生動植物有很高的毒性,在自然生態系統中不容易被降解。NP可能會對人體荷爾蒙產生不良影響。歐盟國家在2005年1月,將該項指導性條款變成了法律。
全弗新烷磺?;衔?PFOS):2007年初,歐盟頒布了限制全弗新烷磺?;衔?PFOS)的生產、銷售及使用的指令,歐盟各成員國將在該指令實施起18個月內將該指令轉換成國內法規。該指令的具體內容包括:禁止PFOS投放歐盟市場;禁止銷售以PFOS為構成物質或要素的、濃度或質量等于或高于0.005%的物質;禁止含有PFOS濃度或質量等于或大于0.1%的織物、涂料及其半成品的銷售;禁止銷售每平方米涂層中PFOS的含量等于或超過1毫克的產品。
技術性貿易措施(TechnicalBarrierstoTrade,TBT)
國或區域組織以維護其基本安全、保障人類及動植物的生命及健康和安全、保護環境、防止欺詐行為、保證產品質量等為由而采取的一些強制性或自愿性的技術性措施。這些措施對其他國家或區域組織的商品、服務和投資進入該國或該區域市場將造成影響。TBT是非關稅壁壘的重要組成部分。
TBT分為狹義TBT和廣義TBT
狹義TBT:是指WTO《TBT協議》規定的技術法規、標準和合格評定程序;
廣義TBT:還包括動植物及其產品的檢驗和檢疫措施(SPS)、包裝、標簽及標志要求、綠色壁壘、信息技術壁壘等。